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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強制樓宇間距 長青網文章

2010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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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6月26日 05:35
2010年06月26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建議強制地盤面積不少於2公頃的新發展項目或重建項目,樓宇間最少預留建築物闊度的兩成至三分之一的間距,要求大型發展項目設兩至三成綠化率,業界認為有關建議屬一大突破,有效打擊「屏風」效應。 建築物闊度兩成作間隙 本港一直無規定樓宇間距,造成不少「屏風」樓。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建議當局強制規定地盤面積逾2公頃,或建築物闊度逾60米的新發展或重建項目,樓宇間最少預留相等於建築物闊度的20%至33%的間距。 針對兩邊樓宇與街道闊度不足15米時,委員會認為,政府應強制新發展項目自地面至15米高的空間後移,以確保街道中間與樓宇最少有7.5米距離。 促劃兩成空間綠化 委員會又建議強制規定逾1000平方米的新發展或重建項目,需劃出兩至三成空間進行綠化。不過,為保留設計彈性,以上強制建議會按項目提交的環保表現及個別地盤情况而作強性安排。 環保建築專業議會主席黃錦星指,有關強制建議屬建築歷史上的突破,能針對屏風效應、街道過窄及綠化不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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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y
2023年07月25日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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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y
2023年07月25日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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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yki
2022年12月09日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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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y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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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
2022年05月10日 09:47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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