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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科案終審今判長青網文章

2010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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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6月28日 05:35
2010年06月28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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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引發廉政公署於2004年搜查本港7間報館的先科案至今已6年,兩名涉案者,包括曾有「廉署剋星」之稱的律師林炳昌(圖)及大律師艾勤賢,將於今早9時半接受終審法院的最後裁決。 林炳昌信「今次一定得」 假如林炳昌無法洗脫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其6年監禁刑罰須即時執行;若終審法院5名法官支持律政司重新將艾勤賢定罪,他亦須即時服刑2年半。 兩人2006年被定罪後曾嘗過牢獄之苦,稍後才獲准保釋外出提出上訴。63歲的艾勤賢一直表現樂觀,相反58歲的林炳昌一提起上訴就一臉愁眉,但他堅信自己「今次一定得」。林炳昌自被定罪後一直遭律師會停牌;但大律師公會則批准艾勤賢在上訴期間繼續執業,其間他不斷接官司,如詠春師傅梁挺被控毆打女友案、何東曾孫何彪與信託人的官司等等。 事緣2004年廉署調查先科造市案,拘捕了主席黃創光、其女友徐敏偲及其女秘書等,稍後徐敏偲以女秘書好友身分,委聘艾勤賢到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指廉署非法禁錮女秘書。幾日聆訊後,廉署指女秘書自願當被保護證人,人身保護令申請才告終結。 惟廉署稍後指黃創光的律師林炳昌在幕後策劃一切,明知女秘書自願與廉署一起,仍假借人身保護令與廉署爭奪證人。廉署另指艾勤賢企圖向《南華早報》女記者透露女秘書的受保護身分,同屬違法。 林炳昌最後被裁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被判入獄4年,上訴庭之後更應律政司要求加刑至6年。黃創光於裁決前潛逃,現仍被廉署通緝,而徐敏偲亦因同罪另加發假誓罪被判監2年半,並於獄中產子。林、徐二人上月在終審法院上訴,爭取最後一次洗脫罪名的機會。 因企圖披露受保護證人身分罪名被判監兩年半的艾勤賢,去年2月雖獲上訴庭洗脫罪名,但律政司仍窮追不捨,要求終院翻案維持定罪。 明報記者 陳穎鏇 【案件編號:FACC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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