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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977-80年
林在中大工商管理畢業後,與同學陳德成(後來成為廉署執行處長,已離職)加入廉署,認識後來成為「親密戰友」的前廉署副執行處長徐家傑及專為廉署當檢控官的大律師艾勤賢。入職2年多後因工作不如意,離職赴英讀法律
●1985年
林回港成為執業律師
●1990-93年
艾勤賢被指協助上司、前副刑事檢控專員胡禮達潛逃遭廉署檢控,3年後被裁定無罪,並由律政署轉為私人執業。至93年徐家傑遭廉署革職,徐請艾勤賢及林當辯護,在立局聆訊中大爆廉署曾竊聽范徐麗泰及楊啟彥電話、上司性侵犯女下屬等醜聞
●1993-2006年
林及艾勤賢自此合作無間,專為廉署刑事案被告辯護,包括立法會議員程介南以權謀私案、前冠軍騎師霍達涉嫌「造馬案」、前亞姐陳奕詩串謀前男友訛騙3.5億元案,及歌手陳奕迅之父、前房署高官陳裘大被控身為公職人員收受300萬元賄款案
●2004年
廉署拘捕先科主席黃創光等,指他們涉貪污及做市,黃的女秘書亦要助查,但艾勤賢以女秘書遭非法禁錮為由申請人身保護令,廉署反指並無其事。《南華早報》等後來報道女秘書已參與廉署證人保護計劃,惟艾勤賢被指向傳媒披露此消息,引發廉署搜查7間報館,黃、艾勤賢、林及黃當時女友徐敏偲先後因妨礙司法公正被捕
●2006年
林被裁定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囚4年,後來加至6年;艾勤賢因披露保護證人身分囚2年半
●2010年
林、艾勤賢獲終院洗脫所有罪名
資料來源﹕明報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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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17日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