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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復牌即將執業長青網文章

2010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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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6月30日 11:04
2010年06月30日 11:04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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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律師會昨午已宣布讓林炳昌復牌,而林炳昌亦已摩拳擦掌,希望兩三星期後執業。他說年紀大了,心態有變,日後想「play safe」(要安全),不想再接與廉署對頭的案件,反正其他商業罪案或民事訴訟一樣自有樂土,不擔心生意量,刻下要做的,就是要把西裝改小,幾年來他已清減不少。 「年紀大 常有摩擦辛苦」 被廉署咬住不放多年,經過周一的判決,58歲的林炳昌開宗明義婉拒廉署案件﹕「年紀大咗,心態都改變埋,如果成日都同人有摩擦,咁好辛苦。」他已開始與好友經營的Lam & Co.商討當律師行合伙人,對未來生意量,他不敢估計,但認為只要律師盡責,生意應不用擔心,即使他與昔日不同,客人也不會離他而去。他希望兩至三星期後可執業。 律師會會長王桂壎昨公布,理事會昨午開會個多小時後,一致決定撤銷林炳昌的停牌決定,同時不反對林炳昌重新申請2010年的執業資格,另不會向林繼續作紀律聆訊。 指應檢討停牌程序 林炳昌昨午3時獲通知律師會的決定,他認為律師會實不應在上訴未完成前,便罕有地暫停其執業牌照,覺得律師會應檢討有關程序,可待所有上訴程序結束後,才決定是否向他停牌。不過,他仍很感激律師會快速回應事件。 林炳昌自2006年6月被定罪,5個月後律師會要求他停牌。林曾提出司法覆核,指律師會未給他足夠解釋機會就下令停牌,更爆出律師會乃收到一名區議員投訴後才展開調查,其間律師會曾查問懲教署,署方回應指林炳昌因曾被收押,但保釋後又以律師身分到監獄進行法律探訪,感到「尷尬」,律師會其後作出停牌決定。高院最終裁定林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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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yki
2023年02月07日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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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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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
2022年05月29日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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