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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道立嘗挫折 終院施下馬威長青網文章

2010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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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7月05日 21:35
2010年07月05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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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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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有廉署剋星之稱的律師林炳昌被廉署控告串謀妨礙司法公正,2006年中於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監4年,09年上訴庭維持有罪裁決及加監2年,作這個決定的就是即將接替李國能擔任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的馬道立,當時他是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終審法院前天以5比0一致裁決判林炳昌無罪,主判辭由李義大法官撰寫,其中對馬道立的上訴庭判辭逐段反駁,指立論基礎錯誤,把揣測當作論證,推論欠邏輯或事實依據,措詞相當不客氣,猶如給未來首席大法官施了一個下馬威。 馬道立撐搜報館合情合理 馬道立嫉惡如仇,他對先科國際主席黃創光涉嫌造市被控期間,媒體突然爆出黃創光女秘書徐敏偲受廉署保護轉任控方證人,認為是嚴重罪行,背後相信有人蓄意指使或利用媒體,向女證人施壓。廉署冒侵犯新聞自由的風險搜查7家報館,欲查證誰是幕後黑手,遭高院法官夏正民大力訓斥,馬道立卻力撐廉署搜報館合情合理,為日後廉署在同類情况再搜報館開綠燈,當時馬道立如何逐點駁斥夏正民的判辭,今天李義也就同樣逐點駁斥馬道立的觀點,教人看了有「剃人頭者人亦剃其頭」的感嘆。 論直覺和洞見,馬道立判林炳昌是幕後黑手,串同黃創光等密謀以申請人身保令方式逼廉署交出女秘書,相信不少法律界人士會認同,公眾也會信服。林炳昌和艾勤賢情同手足,接官司共同進退,徐敏偲只不過是黃創光一個小情婦,一切受人擺佈,林炳昌把徐敏偲介紹給另一律師行,由該律師行再委派艾勤賢出馬,向廉署發難要求交人,被拒後即向警方投訴廉署非法禁錮,並向高院申請人身保護令,再向媒體發放不利廉署信息,這種連環進迫手段,已棄保潛逃的黃創光是想不出來的,只有林和艾有這膽識和能耐,也因此才稱得上是廉署剋星。 轉介他人出頭 有不在場證據 不過,以潛在利益衝突為由,轉介其他律師出頭,自己忙於別的官司,這一招確實管用,等如有了不在現場證據,馬道立挖空心思,意圖把林炳昌拉回犯案現場,指他的利益衝突論純屬借口,只為退居幕後掩飾操控,最終經不起終審法院的嚴格核證。林炳昌是黃創光的代表律師,若親自出頭協助徐敏偲接觸女秘書,假如女秘書表示廉署承諾不檢控她,讓她當污點證人指控老闆黃創光,她該否接受?林炳昌作為黃創光的代表律師,怎可能給她中肯意見?一旦終院裁定,林炳昌確實有理由轉介別的律師處理,自己參與不多,原審法官僅憑林與艾密密通電話便裁定他是串謀黑手,就不攻自破了。 (法園地) 劉進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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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ntonFong
2023年11月08日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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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yki
2023年04月28日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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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y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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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g
2022年07月24日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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