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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何喜華說,司法覆核是「逼不得已才用的抗爭手段」,過去所有個案都是靠申領法律援助、「一毫子都唔使畀」,估計每宗案件涉及訴訟費至少達100萬元,「法援都是公帑,我們會小心衡量,有勝算才會打官司」。
何喜華1995年成立的民權法律中心,屬社協旗下組織,有20多名大律師和事務律師義務協助,當中包括公法專家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李柱銘和公民黨一班大狀亦口頭答應支持,中心至今共籌得200萬。何喜華說﹕「有些律師很熱心,但不熟政策要由社工解釋,司法覆核其實要律師社工合作。」
「要律師與社工合作」
何喜華對每宗案件都信心十足,究竟有何秘訣?「熟政策其一,最重要是找個合適個案上庭,透過真實例子反映政策漏洞。」55歲的何喜華在社協工作30年,只有中學程度連註冊社工資格也沒有,卻憑經驗成為本地貧窮問題的一部活字典,過去10年他熟讀《基本法》和《人權法》,每當有個案上庭,他都會和大狀一同仔細審視法律條文。
「95年,我獲美國政府邀請參觀當地民權組織,發現各州都有很多義務律師,透過推翻憲法來為弱勢爭取權益。」何喜華舉例,加州的同性戀團體會自制法律錦囊,提醒同志一旦面對警察,可引用那條法律來捍衛權益。他又發現,全英國都有政府資助的法律中心,滲入地區為基層提供申訴渠道。
「當年從美國回港,才醒覺香港的法律服務昂貴,而且甚少觸及基層民權,於是我決心成立法律中心,仿效美國。」何喜華說,90年代初頒布《人權法》,加上《基本法》這個憲法框架的出現,是孕育回歸後法律民權抗爭的種子,「我特別要讚法律援助署,用開明、開放態度批准我們的司法覆核申請,捍衛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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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2日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