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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倡先絕育後放生長青網文章

2010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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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7月15日 07:30
2010年07月15日 07:3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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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多個關注動物權益的組織均促漁護署改變捕殺流浪貓狗的政策,改為先絕育後放回,除符合動物的福祉,亦能更有效控制牠們的數目及符合成本效益。漁護署回應稱,2007年曾就實施狗隻「捕捉、絕育、放回」計劃諮詢各區議會,惟反應不一,加上香港地少人多, 在過去3年流浪貓狗的投訴,每年逾2萬宗,滋擾問題嚴重,而且放回絕育貓狗後的責任誰屬亦未解決,現階段需繼續研究。港大教授Amanda Whitfort與愛護動物協會Dr. Woodhouse上周三發表了對香港動物權益法例的檢討報告,其中指出現行捕殺措施並不能有效控制流浪狗隻數目,政府關注的責任問題在現行法例中亦不存在。另外,審計署於今年3月亦批評漁護署現行措施開支甚大,單在去年已用了約3000萬元,促當局檢討其成本效益。資料顯示,過去4年漁護署每年約捕捉1.3萬隻流浪貓狗,逾八成以上被人道毁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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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ntonFong
2024年03月18日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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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y
2024年03月18日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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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yki
2023年09月19日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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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y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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