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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就加強保障消費權益打擊不良營商手法的立法建議,由昨日起至10月底徵詢公眾意見。政府建議時光共享(如海外度假屋會籍)及上門推銷的合約設7天冷靜期,商戶須在客戶取消合約後30天內退款。不過,是次立法除了金融及物業交易不包括在內,醫生、律師等專業界別亦同獲豁免。恐美容機構藉醫生免責現時不少美容機構均由醫生提供服務,這建議令人擔憂美容機構會否藉此免責;而對於專業團體的最大懲罰是除牌,但立法規管卻是訂刑責,罰則差異甚大。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劉吳惠蘭解釋,規管專業從業者要有專門知識,現時這些專業團體已有規管屬員,並發出業務守則,若訂除牌罰則,意味他不能再執業,影響甚大。至於物業交易規管,她重申政府推出行政規管後已初見成效,但若有需要,日後可訂定針對性的法律。時光共享上門銷售設冷靜期至於另一受社會關注的冷靜期制度,政府維持原有的構想,在性質較複雜的時光共享使用權產品,以及上門推銷合約,率先引入這制度,並建議冷靜期時限為至少7個工作天,商戶須同時提供多項重要資料,如供應商身分和詳細聯絡資料、消費者有權取消合約的通知和表格等;如消費者取消合約,商戶須在30日內退還所有已付款項,包括保證金。至於是否容許供應商就取消合約收取行政費,或能否縮短冷靜期等問題,劉吳惠蘭指出,可聽取公眾意見而定。對於實施預繳制的行業,如美容和健身中心等,她認為最重要是規管銷售手法,因此把5種不良營商手法列刑事化(見表),相信已有保障。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相信,建議能有效保障消費者權益,並認為對物業及專業團體銷售服務豁免的做法正確,因為現存法例已規管這些專業行業,但她建議把會籍銷售及上門銷售的7天冷靜期範圍擴展至預繳服務。議員不滿金融物業買賣無保障公民黨湯家驊批評,政府對物業銷售欠缺法例監管,若獲豁免,令法例形同虛設。民主黨李華明對諮詢文件沒涵蓋金融產品和物業買賣感到遺憾,他說,雷曼迷債引發的問題,以至近期天匯是否涉及虛假買賣,條例都並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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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07日 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