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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立法會通過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2000萬元或以上住宅物業交易的印花稅,由3.75%上調至4.25%,同時不容許延期繳付稅項。民主黨涂謹申提出修訂,要求買家與業主簽訂買賣合約後,若在成交前已轉讓物業,則要額外多付2%的轉讓附加印花稅,以打擊俗稱「摩貨」行為,則在功能組別未獲過半數議員支持遭到否決。財政司長曾俊華年初公布預算案時,提出要減低樓市泡沫風險及增加物業投機交易成本,當局繼而提出調高印花稅率至4.25%。對於涂謹申的修訂,自由黨主席劉健儀表示有保留,認為目前打擊炒風,最有效的方法是稅局雷厲風行追收利得稅。民建聯黃定光亦認為,修訂對於並非「摩貨」、不是投機炒賣樓宇的人也會被牽連在內,令他們雪上加霜。最終修訂被功能組別議員以7票贊成、14票反對、3票棄權遭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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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8日 0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