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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經改良的政改方案(老友笑言由「違法」改良為「合法」)一錘定音後,立法會議事廳的爭拗轉至最低工資,由兩年一檢到外傭是否納入保障範圍,引起廣泛討論之餘,政黨以及各聯盟斥資在報章刊登立場建議,延續着6月各黨各派各商家在報章「霸地盤」、登廣告表態的熱鬧氣氛,如今討論超過10年的最低工資法案事在必行,有飲食及零售業人士警告,最低工資釐定水平過高將需要發出盈警甚至裁員,筆者對此感到懷疑,最低工資實行會令食肆「執笠」? 各出奇謀爭工作 浪費資源討論最低工資會否拖垮本地中式以及西式飲食業前,要先釐清最低工資是經濟議題,還是社會福利議題。9年前嚴伯伯以每小時7元的薪酬,受聘為清潔工人,市場普遍指摘外判的清潔公司無良,但撇除人道、工作性質等等因素,嚴伯伯為什麼會接受每小時7元的工作值得深思,以每天工作10小時以及每月25日工作計算,月薪只有1750元,若果市場上有每小時10元(月薪2500元)嚴伯伯會否考慮?以經濟角度出發,勞動力是資源的一種,理論上那些提出7元時薪的「無良」僱主,會被那些有良心的競爭對手所「制裁」,在這種市場制約下嚴伯伯「理論上」可以找到比7元更高的時薪。 純以經濟角度出發,作為經營成本之一的勞動力價格一旦被干預(推行最低工資),便有機會產生租值消散效應(Dissipation of rent),令社會出現不必要的消耗。所謂的租值消散,簡單說即是那些原本以「你情我願」方式,達成勞資合作的工作職位,一旦以最低工資形式出現,僱員要成功獲聘請或者需要透過「非生產活動」進行競爭,所謂的「非生產活動」可能包括排隊、打架、拉關係走後門、甚至行賄回佣等等,間接浪費了無形的資源。租值消散的概念始於18世紀,近年由經濟學家張五常研究改良,所以張氏早已反對實施最低工資,認為最低工資衍生的問題弊多於利(註1),包括令老弱者失業以及罪案問題。 筆者認同自由市場經濟,理論上勞動力價格應該由市場的供應與需求自行調節,可惜往往事與願違,出現剝削與企業間不公平競爭等問題,英、美、法、澳、日、韓、中等國先後在1907年至1994年推行最低工資,旨在保障非技術勞工(註2)。若將最低工資釐清為社會福利,甚至公共政策議題,從人道及社會福利角度出發的話,討論會容易一點,亦不違反筆者既支持自由市場經濟,同時贊成就最低工資立法的立場。究竟最低工資是否如業者所言的金剛箍、窒礙業務發展呢? 薪金成本加三成 仍有錢賺香港飲食業聯合總會4月時一份報告指出,最低工資時薪設定在33元的話,大部分食肆的員工成本會增加三成,相反時薪設定在24元的話影響不足5%(註3)。你、我也知道最終最低工資不會設定在33元這個用作討價還價的水平,不過即使最後員工成本會增加三成,又是否意味着食肆需要「執笠」?以稻香、客家好棧及潮樓品牌經營的中式食肆稻香集團(0573)為例,該集團擁有近7000名員工,09年度毛利率超過一成半,期內僱員開支約6.57億元,佔整體銷售成本約三成,即使僱員開支再增加三成到9.3億元,稻香仍然「有得賺」。至於分別擁有1.3萬名以及4300名員工的大家樂(0341)與大家活(0052)情况相同,即使僱員成本再增加三成,仍談不上「執笠」(表),何况食肆會將絕大部分的成本轉嫁予消費者(香港麥當勞的巨無霸餐或因而突破30元一份)。 成本可轉嫁消費者一眾食肆「有得賺」與具備投資價值是兩碼子事,基於社會福利及公共政策立場,筆者支持最低工資,一旦回歸經濟以及投資角度,筆者要提醒讀者,相關「食肆股」除了受到員工成本上升壓力,還有來自內地通脹引發食物原材料價格上升,以及租金上漲等幾方面的壓力。以稻香為例,公司的銷售成本主要來自食物原材料成本,佔近38%,員工成本以及租金則分別佔約30%及8.76%(圖)。食肆能否透過加價、以及最低工資實行會否令基層增加飲食消費,以抵消成本上升仍是未知之數,令筆者對有關股份興趣不大,不過筆者相信,食肆(特別是茶餐廳)的飲品「有理無理」將會率先加價;凍飲,加三蚊唔該!註1:blog.sina.com.cn/s/blog_47841af70100hiqi.html 註2:www.legco.gov.hk/yr98-99/chinese/sec/library/989crp08.pdf 註3:www.tommycheung.com/hkcia/press%20release%20+%20chart.pdf 凌中則歡迎透過電郵聯絡lcc.mpf@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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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5日 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