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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誘男童援交囚44月長青網文章

2010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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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7月23日 05:47
2010年07月23日 05:47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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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學男教師在同志網站利誘3名13至15歲的「援交少年」,為他口交或手淫,他早前承認非禮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法官指斥他連番侵害與其學生年紀相若的無知少男,污染他們的思想,必須嚴懲,判他入獄3年8個月。辯方指被告李德輝(40歲)曾無條件資助學生補習英文1年,甚至租屋提供清靜地方讓學生溫習備考,昨亦獲多名學生和親友到庭支持。官斥網上利誘少年 滿足性慾區院法官彭寶琴認同被告熱心教育,深受同事學生擁戴,但認為被告過往的良好品格只是量刑的其中一個小因素,不能忽視他利用無知青少年,剝奪和污染他們的思想,而這些少男的年紀實與校內蒙他照顧的學生無異。彭官又指出,被告未有侵犯自己的學生亦絕非求情理由,相反如有觸犯涉及違反誠信,更是罪加一等。其中一名男童的創傷報告指出,事發後男童與母親關係變差,法官指專家在報告中推斷他未有不良影響實屬言之過早。被告向心理專家坦言缺乏安全感,不相信成年同性戀圈子,對10多歲的男童卻有性興趣,認為他們有新鮮感、容易控制,專家懷疑他對青春期男性產生依賴和性興趣,但並無戀童癖,重犯可能屬中至高度。法官批評被告利用互聯網作平台,以金錢利誘青少年滿足其性慾;又指青少年未成熟且無知,難以抵受金錢利誘,無視自己被性侵犯,完全不理會自身福祉,他們在網上世界容易成為目標,家長難以規管,故法庭須嚴懲被告,以保護青少年。案情指出,被告去年底在網上結識3名男童,將他們帶回家中或到商場公廁進行性行為,兩童事後各獲500至2100元酬勞。警方接報調查,在被告電腦搜出與X性行為的片段。【案件編號:DCCC4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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