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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休班女警員在屯門駕車時疑碰及一男子並發生爭執,理論期間女警不慎遺失手袋,被該名男子撿去。女警的男友其後致電到女警手機,男子接聽後要求他們以30萬元贖回手袋。男子被控盜竊及勒索罪,案件昨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審訊。控方案情指出,於今年6月13日晚上7時半,休班女警員黃淑君(音譯)與同是警員的梁姓男友晚飯後駕車回家,轉入屯匯街時看見被告黃樂民(34歲)在前方橫過馬路,女警響號及停車。其後被告在他們車旁走過,並用手肘撞及他們的倒後鏡,之後急步離去。女警隨即打開車門大聲質問被告,被告回以粗口辱罵。被告稱被車撞 拾獲手袋索30萬女警駕車離去後發現遺失手袋,猜想是打開車門時不慎掉下,手袋裏面有錢包、手機和警察委任證等物件。女警着男友致電其手機,被告接聽後表示自己是剛才與他們爭執的男子,得悉他們是警員,要他們交出30萬元換回手袋,警告他們如不交錢會使他們失去工作。事主報案後假意邀約被告付款,被告被埋伏警員當場拘捕,警員在他身上搜出女警遺失的物件。辯方律師反指是女警開車撞及被告,被告向事主索取30萬元是用作賠償。案件下星期一續審,被告繼續還押。【案件編號︰TMCC19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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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7日 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