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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案24年 受害女幫「強姦犯」翻案長青網文章

2010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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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7月26日 05:35
2010年07月26日 05: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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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4年前,甘肅省武威市發生一宗轟動當地的文化館幹部裴樹唐被指強姦女歌手案,為洗刷冤情,裴樹唐從入獄7年到刑滿釋放,不斷申訴,就在絕望之際,女歌手一封承認誣告的懺悔信令其冤情露出曙光,在最高人民法院介入下,日前這宗案件開庭重審,擇日宣判。

《蘭州晨報》報道,現年66歲的裴樹唐憶述,1986年8月某天,他單獨指導時年24歲的業餘歌手劉慧芳(化名)唱歌。9日後,警察突然拘捕他,指他當晚曾強姦劉慧芳。

女歌手懺悔認誣告

雖然裴樹唐否認控罪,更一再上訴,但最終還是換來7年刑期。其間他為證無罪,多次拒絕減刑,而為免連累妻兒,更忍痛離婚。

出獄後,他散盡家財欲還清白,但多番申訴均石沉大海。直到2000年,他收到劉慧芳的來信,信中透露,原來當年原市文化館館長對裴成見極深,教唆她誣告裴強姦,但多年來她一直受到良心指摘,最終決定說出真相。

有了這封信,裴樹唐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訴。上周三(21日),歷時24年的冤案終於武威市中級法院重審,劉慧芳更上庭為裴翻案。法院稱案情複雜,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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