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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班為名帶回家長青網文章

2010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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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7月27日 18:35
2010年07月27日 18: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年輕地盤工人涉以接載女舊同學上班為名,誘對方上車後將她載到自己寓所,企圖強姦她,兩天後女事主不甘受辱報警。現年23歲的被告莫家亮被控非禮及企圖強姦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

任文員的27歲事主昨供稱,她約於2004年因修讀商業文憑認識被告,兩人成為好友,當時她已知道被告已婚並有一女,兩人偶爾相約同學或單獨見面。

事主﹕年前曾遭摸胸

至2008年底,事主失戀向被告傾訴,一次於深夜到天水圍找正在工作的被告,其間因要等被告下班,在被告的輕型貨車內睡着了,她突然遭被告擁抱親吻,被告又伸手到其衣服內解開其胸圍扣摸她的胸,事主反抗不果,幸被告同事走近,被告才停止。

事主指事後沒有再見被告,亦沒有向他人提及此事,至去年4月25日早上,被告致電事主稱可載她上班,事主見自己快要遲到便答允,惟被告將她載到馬鞍山錦英苑寓所樓下,強要事主陪他一天。

強姦不果 體外射精

其間被告稱要更衣,要求事主到其寓所,事主拒絕後,被告將事主手袋拿走,事主無奈就範。被告在屋內強行脫去事主的下裳,欲將她強姦但不成功,最後在事主體外射精,然後載事主返家。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2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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