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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八達通公司的大股東港鐵,其董事約一年前曾向八達通公司提問,以客戶資料進行推廣活動有否違反私隱條例,八達通當時回覆港鐵董事指有關活動「合法」。港鐵事務副總經理王美琪昨在電台節目中說:「根據會議紀錄,董事局成員確實有向八達通公司提問,在使用客戶個人資料進行推廣活動時,有否遵循私隱條例,當時得到八達通公司多次回覆『是有的』」。
消息指出,港鐵在約一年前的八達通董事局會議上,八達通代表匯報業務狀况時,有提及利用日日賞計劃客戶資料作推廣賺錢,但未有提及日日賞以外的資料都會出售,會上有董事質疑有關推廣是否符合私隱條例,八達通當時回應指「合法」。
八達通答沒違例
至於港鐵對八達通透過出售客戶資料,4年半賺取4400萬元是否知情?港鐵解釋,款項是八達通控股屬下子公司的收入,港鐵只會檢視八達通每年的集團綜合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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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