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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賊被指打女人 保安員無奈長青網文章

2010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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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7月30日 19:35
2010年07月30日 19: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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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42歲謝姓便衣保安員昨日盡忠職守奮力捉賊,最終弄至雙方兩大一小受傷,涉案婦人更傷勢嚴重。謝先生任保安員10年,對於捉賊卻被街坊圍着指摘「打女人」感到很無奈,強調自己沒使用武力。不過,有目擊者還是比較同情涉案婦人,「就算捉賊,都不用這樣吧?」

被誤夫妻爭執

在現場附近經營家居裝飾店的蒙小姐說,街坊初時誤以為便衣保安員和婦人是夫婦爭執,遂上前拉開保安,更指摘他欺負女人。謝先生負傷在天橋等候救援時,被數十街坊圍着,以防他偷走,「不要走啊,你打女人就是不對」。

「已表明身分 無人理」

謝先生對於被誤會感無奈,「當時已表明身分,但都無人理會」。他又說,看見女童受傷感到心酸,希望她不會破相,「其實,捉不捉到都不緊要,這麼大間的公司,這些算得上多少錢?」謝先生強調沒使用武力,目擊者汪先生則說,當時見到保安員從前面熊抱婦人,「可以告他非禮啦!就算捉賊都不用這樣吧?」

香港物業管理及保安職工總會會長姚忠耀說,捉賊時難免會有身體接觸,為免誤會,最好由女保安員捉女賊人,「但多數店舖都只有一個保安員」。他補充,保安員應用最低武力暫時阻止小偷離開,待警察到場處理,「若對方歇斯底里反抗,強行捉拿只會引起更激烈糾纏,這時可尾隨對方,再伺機通知警方到來拉人」。

姚又說,萬寧、屈臣氏、惠康及百貨公司等都有聘請便衣保安員,在失貨較多的分店駐守。他指出,便衣保安員要親自捉賊,有心理準備會遇到反抗,其性質與制服保安不同,薪金亦較制服保安高一成至一成半。但姚指出,便衣保安承受的心理壓力較大,因為若店舖持續失貨,但便衣保安員卻捉不到賊,可能會遭公司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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