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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兒變色魔 出獄更猖狂長青網文章

2010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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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7月31日 05:35
2010年07月31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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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在深圳被判死刑的萬健文於18歲就讀中四。那年是1999年,5月11日他在旺角一大廈梯間非禮一名11歲女學生,事後緊握女童頸部致其昏暈。同月30日,他與另一姓梁男子在旺角新興大廈入屋行劫及非禮一16歲少女,以咬乳頭及指插下體等變態行徑淫辱少女,兩人犯案時留下指模,警方追查3日後拘捕兩人,萬健文更是在工業學校就逮。

10年前西九連環犯案

1998至1999年間西九龍區曾連續發生多宗風化案,案中色魔經常手持刀犯案,專揀年紀幼小或者身穿校服的女生為侵犯對象,被稱為「西九龍色魔」。萬健文與同黨落網後承認與多宗案有關,他因旺角兩宗非禮案罪成,於 2000年3月被判監8年4個月。
當年辯方代表大律師庭上求情時指稱,萬健文成長過程缺乏家人扶持,心理報告亦指他內心對性感到好奇及充滿幻想,需要頗長時間的心理輔導。據悉,萬健文身世坎坷,本姓姚,出世時已沒有父親,母親數年後把他遺棄,由一名姓萬男子撫養並改姓,養父其後回鄉養老,他被交由社署監管,獲安排入住青衣一所為破碎家庭兒童而設的宿舍。
他在深圳落網後報稱自己住在屯門寶田鸷2座單位,記者昨午到上址,發現單位重門深鎖。街坊稱,萬健文於08年上半年已搬離單位,對其印象不深,亦不知其去向。
專家﹕出獄首兩年考驗大
城市大學犯罪學課程主任黃成榮指出,性罪犯出獄後再犯案是很可惜的事。性罪犯如能接受徹底治療,可大大減低再犯案風險,但臨脇心理學家服務的資源不足,社會亦未必投放太多資源在罪犯身上,做成惡性循環。
黃成榮說,性罪犯服刑期間接受治療的環境不能接觸到犯案目標,可能令人看似治療很成功,但服刑期滿重返社會,接觸到不同誘惑才是他們最大的考驗,出獄後一至兩年所受考驗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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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
2022年09月28日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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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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