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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中心澄清 課室可飲水長青網文章

2010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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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7月31日 05:35
2010年07月31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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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輕度智障女童疑因託管中心課室「唔准飲水」,令色狼有機可乘,中心昨澄清可以飲水,只是不准進食。保護兒童會認為事件可作為警惕,社區中心要照顧智障人士,可能需要再增加人手。

社工倡增人手

社會福利署發言人表示,由於案件尚未審結,不宜評論個案詳情,但已向有關機構了解事件,並會繼續跟進。

循道愛華村服務中心姓陳社工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中心為社區而設,任何人均可在下午2時至10時內進。中心4時後會提供託管服務,一名導師負責照顧約5至7名學童。陳又指中心於今年5月開始進行改善工程,包括加裝閉路電視。

保護兒童會總幹事蘇淑賢認為,社區的託管中心為社區所而設,資源較少,人手或會較緊絀,本案受害女童患有輕度智障,判斷能力較同齡孩子差,令她更易身陷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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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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