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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利諾斬鬼樹 律政司不起訴長青網文章

2010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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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7月31日 05:35
2010年07月31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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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瑪利諾修院學校今年初因渠務工程失當,害死了有70年歷史的「鬼樹」南洋杉,古物古蹟辦事處經調查後,昨日公布校方最終為安全而斬掉鬼樹並無問題,但2008年起校方的「移樹、植樹及渠務工程」違反《古物及古蹟條例》及其許可證規定,律政司經研究後決定不起訴校方。

律政司指工程基於安全

對於何以不刑事檢控瑪利諾,律政司指是因考慮到校方施行上述工程是「基於改善校園環境及確保公眾安全的出發點……工程未損及校內古蹟,綜合所有其他相關考慮……決定不作起訴」。立法會議員陳淑莊不滿當局不檢控校方,失望之餘,已去信發展局長林鄭月娥要求解釋。

3工程違古蹟例

被列為法定古蹟的瑪利諾修院學校,因今年1月的渠務工程失當,錯誤挖斷了「鬼樹」的樹根,校方今年2月把鬼樹斬掉以策安全。古蹟辦的調查結果指出,校方最後因安全問題斬古樹是沒有問題,但渠務工程、「校方08年12月移除校內18棵樹(因樹木受蟲患)」及「校方09年12月在校內植樹7棵」這三項工程,全部違反古蹟條例及許可證規定,即是未有在動工之前向古蹟辦提供工程細則等資料,以及未有事先通知古蹟辦動工及竣工日期。

上述三事件疑違反《古物及古蹟條例》第6(1)條,若作檢控,最高可判監一年及罰款10萬元,但律政司決定不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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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28日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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