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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國美集團前主席黃光裕(圖)因非法經營、內幕交易和單位行賄三罪,於5月被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判囚14年,黃光裕不服裁決,認為量刑過重而決定上訴。消息稱,他對於負責一審的律師團不滿意,因此二審將換上新的律師團,包括漢鼎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呂國玉及北京市創世律師事務所主任李默等。而按照二審最遲要於一審後兩個半月內完成審理程序的規定,黃光裕案二審可望於本月上旬完結,但知情人士指屆時不會公開宣判。
經濟觀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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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8日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