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富家子偷車無牌醉駕 輕判服務令長青網文章

2010年08月04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8月04日 18:35
2010年08月04日 18: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富商林建岳旗下上市公司豐德麗的副主席兼鱷魚恤非執行董事唐家榮,其18歲兒子今年3月為情所困,酒後擅取父親座駕,在西環與的士迎面相撞,被指患過度活躍症的「太子爺」,昨因無牌駕駛和酒後駕駛等5罪,被罰15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1.2萬元。

求情指學業品行好 常做義工

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昨為被告唐俊德再次求情,重申被告首次惹上官非,深感後悔,事發時體內酒精含量超標不多,又主動協助肇事的士司機。駱應淦續稱,感化報告顯示被告的中學學業成績優越,品行良好,師長與校長皆高度評價,課餘亦經常參與義務工作。被告又願意按感化官建議,接受社會服務令,其父母已跟大學安排,讓被告完成服務令才展開大學生活。

官﹕評價正面 欠判斷力不宜監禁

署任主任裁判官錢禮同意被告的正面評價,指被告樂於行善,學業良好,犯案只因缺乏判斷力,不宜監禁,遂判處150小時社會服務令,罰款1.2萬元,未來1年不得領取駕駛執照,以及在3個月內參與駕駛改進課程。

被告承認於本年3月27日「揸大膽車」,在西環碧荔道家中未得父親批准,駛走一輛福士汽車接載一名女友人回家。被告駛至域多利道,與對面線一輛的士相撞。警員到場發現被告沒有車牌,亦未購買第三者保險。被告被帶返警署,驗出呼氣中酒精比例為每百毫升含33微克,超標11微克。

周梁淑怡譚惠珠寫求情信

被告上月認罪時,辯方求情指出,被告與女友分手而借酒澆愁,因未帶備足夠金錢支付的士費送友人回家,才逕自取車,又表示自己藉電腦模擬程式熟習汽車操作。辯方透露被告自7歲患有過度活躍症,至14歲才停止服藥,又呈上「重量級」求情信件,由前立法會議員周梁淑怡及港區人大代表譚惠珠撰寫,力證被告品格。被告更曾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後,前赴當地做義工。

【案件編號:ESCC2268/10】

 

0
0
0
書籤
回應 (0)
檢視個人資料
choyki
2024年08月17日 11:05
多謝分享
0
舉報
檢視個人資料
choyki
2024年08月17日 11:04
多謝分享
0
舉報
檢視個人資料
choyki
2024年08月17日 11:04
多謝分享
0
舉報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