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署羈留室以「臭格」聞名,經過有關人士多番爭取後,警方承諾改善羈留室設施,訂下時間表逐步實施(見表),包括今年1月起已在羈留者要求下提供日用品,其後會加建羈留室廁所圍牆、設置時鐘及風扇等。不過,香港社區組織協會表示有近日被羈留者對措施不知情,批評沒有監察制度監察前線的執行情况。
社區組織協會今年初向立法會申訴部提出改善警署羈留室環境的訴求,近日獲立法會回覆警方一系列「臭格」改善措施,包括實施一人一羈留室、改善室內通風系統、將羈留室外的冲水裝置改裝至室內等,部分措施於全部33個可留宿羈留室實施,提供獨立熱水淋浴會先在3間警署試行,視乎是否可行,再決定在全港22間警署實行。其他改善措施將轉由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討論。
實施半年 被羈留者不知情
社協組織幹事練安妮歡迎警方作出改善,但她指出,近日被羈留者仍不知道可要求提供日用品,她又質疑無法監察措施是否應用得宜,建議在《警察通例》詳列指引,並仿效英國設立獨立監察組織或將調查權力給予監警會。
設獨立廁 可要求日用品
警方回應表示,現時所有羈留室設有獨立廁所,大部分有淋浴設施。警方亦發出指引,向羈留者提供毛氈、盒裝紙巾、濕紙巾、包裝洗手液、毛巾、牙刷及牙膏等用品,除毛氈外,全部屬用完即棄,羈留者獲發的毛氈均已清潔,使用過後會立即收集並安排清洗。由於被羈留者多被短暫羈留,警方允許他們保留必需衣物,若需要額外衣物,警方會根據羈留者意願聯絡其親友,將所需衣物帶到警署。
一人一室視乎實際情况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黃程表示,被羈留者有權利要求安排特別膳食等,有需要應自行提出,另由於每間警署只有8至10個羈留室,一人一羈留室需視乎實際情况配合。
曾到羈留室視察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改善目標是改變制度,將羈留室在內的環境設施標準化,並在羈留室當眼處張貼告示。他指出,被羈留者日後若無法得到應有待遇,只要他說出被羈留的警署,便可跟進投訴。
明報記者 馮樂琳
2024年08月09日 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