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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為避免建築工人被拖欠工資,建造業議會昨日公布新指引,內容包括總承建商需承擔欠薪問題責任,準備全面的工人聯絡、出勤等紀錄,以及成立勞資關係主任提供行政支援。該會現有3300個分判商註冊,問及指引沒有法律效力,如何令分判商合作執行,建造業議會主席李承仕認為指引屬鼓勵性質,是參照2006年起的政府工程合約指引優化版本,相信分判商為提高工程效率,會願意執行。
屬鼓勵性質 欠法律效力
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聯僑認為,建造業工人老化問題顯著,加上工程判上判,不時發生工人欠薪問題,減低年輕人入行意欲。由2003年至今,工會處理的欠薪個案涉及逾2.4億元,今年1月至今已處理54宗,涉1251萬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他期望新指引有助解決行內「有汗出,冇糧出」的陋習。
總承建商須支兩月欠薪 承擔意外賠償
建造業議會工程分判委員會主席黃植榮說,新指引是為改善分判商管理,有助及早發現問題,若分判商欠薪,總承建商有責任向工人支兩個月薪酬,並需在建築工地裝置電腦智能卡系統,保存工人僱用紀錄及出勤紀錄,並安排透過銀行支付工資,保存支薪紀錄,每個工地需聘用一名勞資關係主任跟進付款紀錄。此外,自僱工人遇上工傷意外,總承建商也要承擔意外賠償。
李承仕認為,承建商採用指引雖然會增加成本,但可增加工程效率及保障勞資關係,相信會員會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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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9日 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