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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誹謗做共諜長青網文章

2010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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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8月08日 05:35
2010年08月08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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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亞洲週刊》資深特派員江迅前年遭抹黑為共產黨黨員並以上海國安人員身分潛入香港新聞界,江早前向言論發布人、《開放雜誌》前職員沈婷追討誹謗賠償,區域法院法官早前下令,禁制沈再發表有關言論,並須向江迅賠償85萬元。

採訪上海拆遷結交

江迅2008年曾奪得最佳本地記者(中文)獎,他稱從未入黨、也從未加入上海政府工作。區院法官周兆熊指出,江迅任職記者40年,其人格、誠信與及公信力對他的事業及聲譽均至為重要,沈婷的惡意攻擊,意圖明顯是要讓人懷疑江的身分,令他失去別人對他作為記者的信任。2008年案發時沈婷本於《開放雜誌》工作,如今已離職。

江迅指出,2004年因採訪上海東八塊拆遷戶事件,認識了父母為拆遷戶之一的沈婷。江迅當年曾經向已移民香港的沈提意見,讓她向政府要求拆遷賠償,政府最終給沈家一個約值200萬元的房子,雙方自此成為朋友。

美國讀者寄諷刺打油詩到報館

江迅說,後來沈無法取得回鄉證,慢慢更聽信朋友,認定是江向上海政法委書記報告她的不是,導致她領不到回鄉證。沈於2008年9月5日在銅鑼灣舉行記者會,稱要「揭露江迅的國安及公安身分」。

記者會最終共10多人出席,事件獲《大紀元時報》等傳媒報道。江迅指報道嚴重影響其記者工作,如曾有美國讀者寄兩首諷刺他的打油詩到《亞洲週刊》編輯部;即使事隔兩年,至今網上仍留存有關報道,對他實際工作和聲譽造成打擊。

江迅:擾攘兩年精疲力盡

沈婷一直以患流感及申請綠卡無法返港等原因,申請押後聆訊但不獲法官接納,法官指出,本判沈賠償50萬元,但考慮她罔顧江迅於記招前以電話和律師信阻止,以及在被控誹謗後,她仍主動於網上媒體發表「告知信」稱江為「007江迅」,因此加重賠償金額至85萬元。

江迅稱,知道沈婷現時身處美國,並成立了「中國冤民大同盟」並出任主席,他對於能否成功討回85萬元賠償表示不樂觀,但相信香港的法律是公正的。

他又指誹謗案擾攘了將近兩年,令他精疲力盡,作為記者的他在期間並沒有公開對這案子寫過任何一字。

【案件編號:DCCJ45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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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yki
2024年10月23日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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