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廿來歲的W,數年前接受變性手術,由男子漢變為女兒身後,W原計劃與男朋友「拉埋天窗」,詎料到婚姻註冊處登記時,當局卻以W是男性為由,拒絕兩人結婚的申請。W不服,決定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今日便會審理這宗有關變性人結婚權利的案件。
港200變性人 出世紙性別不能改
本港公立醫院每年都會為2至3名有「性身分障礙症」(Gender identity disorder)的病人進行變性手術,連同其他在外國施手術的人,香港估計約有200名變性人。本港人士在變性後,入境處可為他們更改身分證上的性別,但出世紙上的性別卻不能更改,婚姻註冊處亦以此拒絕頒發婚姻證書。
「被拒結婚是嚴重歧視」
W將要求法庭宣稱,進行變性手術後的W,已符合《婚姻條例》中的女性身分,否則會令W無法得到《基本法》賦予港人婚姻自由的保障。
去年進行了變性手術的Joanne,是W的朋友,她絕對支持今次W的行動:「結婚係基本權利,唔畀結婚係好嚴重嘅歧視,我哋個圈子已經商量咗好幾年,都聽過有幾對朋友想結婚,W為咗個社群先企出嚟申請司法覆核。」她指結婚對變性人生活也有實際影響,如抽居屋及報稅優惠等。
Joanne現時常參與跨性別議題的活動,她發現做變性手術的人有年輕化迹象。本港負責進行變性手術的袁維昌醫生亦坦言,求診者中確實多了年輕人,印象中最年輕的求診個案是18歲,接受手術者最年輕的為22歲。他認為,這只是拜資訊發達所致:「以前或現在,想變性的人還是一樣,從小就想換性別,只是以往可能要好幾年才知道做手術的途徑,現在一上網就可以查到。」
醫生:變性求診年輕化
現年47歲的Joanne,去年中分兩階段進行變性手術,如今當女人已1年。她說,動了手術後,可說是將40多年來的抑壓釋放出來,家人及平面設計公司同事已接受她的新身分,七旬母親更會向新朋友介紹「呢個係我個女」。
Joanne的路跟大部分變性人士相似,小時候已經很想當女孩子:「6歲時已偷偷地穿媽媽的鞋子,冲涼時很想有胸部,又很羨慕妹妹可以穿裙。看電視時,很留意任劍輝和有男扮女情節的《王老虎搶親》。」
她憶述在變性之前,愛作中性打扮,身形高䠷的他會穿女裝西褲、蓄較長頭髮,愛放輕聲線說話,公司同事覺得他「乸型」,起初也不太接受,反而老闆開明,一次出差時坦白問他是否要去做手術:「除了考慮家人工作跟宗教外,我更擔心體質不好做手術會有風險,而且我本來用男人身分也可以同女仔拍拖甚至結婚,都要諗下變性後轉做同性戀的後果。」
變性後的Joanne現在是女同性戀者,尚未有伴侶,周末就上同志教會,她指頗幸運沒有遇過太嚴重的歧視,只是在手術後,向銀行要求更改姓名及性別資料時,有一間銀行要求她重新申請信用卡,幾經爭取後銀行才為她辦手續。
2024年11月08日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