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今年元旦在中聯辦遊行後被警方重案組高調拘捕並控以襲警的港大女生陳巧文,案件今在東區法院開審,並由被指輕判包致金侄女摑警的裁判官阮偉明(圖)審理,今次案中牽涉示威活動的陳巧文,亦與包致金侄女一樣,被控以刑罰較輕的襲警罪。
陳巧文稱無犯案 不需要輕判
對於阮官的印象,陳巧文昨接受訪問時指不熟悉他,並強調自己沒有犯案,不需要輕判,將以平常心面對審訊。
23歲的陳巧文於今年爭取普選元旦日遊行後6天,遭警察上門向其家人問話,至1月9日她出席電台節目後旋即被重案組探員拘捕,指她在元旦遊行及去年11月29日反高鐵遊行時襲警,扣查近5小時後獲准保釋,陳當時指警員拒讓她使用手機與外界聯絡。
控罪指她於今年1月1日,在西區警署外襲擊一名執行職責的女警林月倪。當日被告曾與示威者一度衝擊中聯辦。陳巧文今由大律師李祖詒代表。辯方早前透露會傳召兩名證人作供, 證明當時「無嘢發生」。而案發時亦在場的社運人士梁穎禮,則免被起訴。
控方指出,案件無警誡供辭及閉路電視拍下事發經過,但會傳召3名證人出庭作供。
陳被控的是《警隊條例》63條,最高刑罰是罰款5000元和監禁半年,亦用以檢控包致金侄女Amina Mariam Bokhary的罪名;另一條刑罰較重的襲警罪來自《侵害人身罪條例》中因針對「襲擊、抗拒或故意阻撓」執勤警員的罪名,最高可判監兩年,不得判緩刑。阮官早前拒絕律政司要求向Amina加刑的申請後,律政司已表明會再向上訴庭申請覆核。
【案件編號:ESCC2572/10】
回應 (0)
2024年11月17日 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