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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主任賠錢換減刑長青網文章

2010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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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8月12日 10:43
2010年08月12日 10:43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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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集友銀行女客戶主任利用八旬老客戶多年來對她的信任,5年間私吞老客戶及其家人逾700萬元畢生積蓄,並將贓款轉至舊同學母親的戶口。早前被裁定偷竊罪成的被告昨指希望變賣家財還款,獲准押至11月判刑。被騙的老客戶沒有因對方承諾還款而心寬﹕「佢真係還到先算啦!」

信用破產的被告蔡玲玲(40歲)早前在區院被裁定29項偷竊罪成,案件原於昨日判刑,但被告希望變賣家財給被騙的退休女西醫還款,以望減刑,要求給予3個月時間處理。控方透露,被告早前償還了約160萬元給事主,至今仍欠約480萬元。

八旬事主陳秀棉昨亦有到庭,她對被告的承諾半信半疑,更指本來一直沒有嬲被告,但她昨說︰「愈想愈嬲,佢做人做得太離譜,這人根本不值得信任。」她更指現在午夜夢迴會想起被騙﹕「會諗吓這個人點解咁惡毒,太過無情。」

至於被告舊同學的母親、早前被裁定洗黑錢罪成的溫潤如(66歲),因法官考慮到她是被蔡唆擺,而且年老,昨判她入獄25個月。

【案件編號﹕DCCC139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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