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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3歲女童疑被輪姦案昨在高院續審。控方昨播放被告向警方招供的錄影帶,影帶中被告形容與女童性交實屬「勉為其難,純因朋友乞求」他才心軟答應。惟辯方反指警方拘捕時向被告動粗在先,更掌摑他及威脅說要扣押其女友,他才就範招認。
20歲被告葉文俊被控於去年10月初某日,在天水圍天悅邨寓所內強姦13歲的女童X。X前日作供,指當日跟朋友「田雞」到被告的家玩啤牌及喝酒,醉倒後遭4人輪姦,包括被告在內。
稱女童「詐瞓」 懂興奮地叫
葉文俊於錄影會面中,坦承曾與女童X性交,他指田雞把女童下身衣物脫去後,問他們幾個「上唔上」,他稱本來拒絕,但當日「飲咗酒、同女朋友分手唔開心、頭腦唔清醒」,終在田雞多番「乞求」下心軟答應,但幾分鐘後前女友打來,故他馬上到屋邨後樓梯與她通電話。他又指性交時X雖然閉目,卻懂興奮地叫及張口口交,故認為她只是「詐瞓」。
指警動粗逼供 庭上拒認性交
惟辯方昨指被告從未與X性交,警員拘捕被告時,曾用力掌摑他令他跌倒牀上,又威脅他指若不招認就連帶將其女友也鎖回差館。辯方又指出,錄影會面前警員又叫他「醒定啲!咪玩嘢!陣間一出錯你就知味道!」因此他只是依警員指示回答,當警員讀錯他的名字為「蔡文傑」時,他也不敢糾正。惟警員否認指控,指從未逼供。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1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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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08日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