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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EF(英孚教育)香港區總經理文淑芬回應稱,已在上月底發出電郵,向受影響家長道歉及賠償。信中指出:「此團為國際班,國際班定義為最少有3個不同國籍及說不同語言的同學一同上課,學生若來自中國及台灣,我們將定義為一個國籍……因此計劃上的失誤而引致學生不能於課堂上與另一國家的同學交流,我們深感抱歉。」
文淑芬又表示,涉事的國際班有36名學生,當中逾30名家長願意接納1500元賠款,這個金額是香港團及國際團的差價,事實上機票、食宿費已花。
賠港團與國際團差價
文淑芬解釋,遊學團國際班運作,主是在各地辦事處收生,望有來自不同國籍學生到英國,透過分班令每班都有不同國籍學生,惟俄國收生不如理想,加上分班時外籍學生英語水平高於港生,造成一班大部分是港台學生。
1965年成立的EF,在全球50國家設400多所學校及辦事處,服務包括海外遊學、高中課程、大學基礎課程、商業及管理文憑課程等,本港銅鑼灣設有辦事處。
消委會指出,今年截至8月,共接獲2宗有關遊學團貨不對辦的投訴,金額由2萬至3.3萬元,08及09年共有7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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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4日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