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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北京公安局一名負責網絡監控的高級警官受賄逾千萬元(人民幣.下同),他在收受一家軟件公司巨額賄款後,協助該公司打擊其商業競爭對手,羅列罪名誣告有關公司高層,令其鋃鐺入獄。北京市中級法院昨日以貪污、受賄、徇私枉法數罪,一審判處他死刑,緩期兩年。
虛構罪名 軟件商含冤入獄
據《北京晚報》報道,北京市公安局網管處前處長于兵受賄,涉及4家軟件公司,其中瑞星向其行賄420多萬元。
案情透露,于兵於2005年8月虛構罪名,要求兩家公司訛稱電腦受感染並分別出具10萬元損失的證據,並認定該病毒是從微點公司副總田亞葵的手提電腦傳播的。
受到于兵等人的逼害,田亞葵後來被控以「破壞電腦信息系統罪」和「侵犯商業秘密罪」判囚11個月,後經著名殺毒軟體專家、微點公司總經理劉旭舉報,北京市紀委和市檢察機關對于兵立案調查,終於將其起訴。
貪420萬 借賣收藏品受賄
另外,于兵的受賄手段也十分隱蔽,多是以「推銷」其收藏品方式受賄,他經常暗示其藏品值多少錢,行賄方在心領神會下,花大價錢買下其「藏品」。
在東窗案發後,于兵曾經潛逃至南非。2008年9月,于兵被最高人民檢察院從南非勸返國接受調查。至今年2月,北京市一中院開庭審理于兵案,直至半年後的昨日才正式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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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7日 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