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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擬修刑法取消13項死罪長青網文章

2010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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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8月24日 05:35
2010年08月24日 05: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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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全國人大常委會議昨日開始審議刑法修正案(8)草案,草案擬取消13項死刑罪名,並加重對組織販賣人體器官和賣淫的刑罰。

主要為經濟類犯罪

據中新社報道,刑法修正案(8)草案擬取消的13項死刑罪名主要是經濟類非暴力犯罪,包括走私、商業詐騙、偷稅騙稅和盜掘文物。 對民生的保護方面,此次修正案草案將醉酒駕車、飈車等危險駕駛的犯罪、欠薪、非法買賣人體器官、組織賣淫等犯罪寫入刑法,加重了相關刑罰。

加重醉駕欠薪刑罰

其中,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最高可判5年以上監禁;為組織賣淫的人招募、運送人員或有其他協助組織他人賣淫行為的,可判5年以上10年以下監禁。另外,針對今年一些地方拐騙、強迫民工及未成年人當苦工的事件,草案將強迫勞動罪的最高刑由3年加到7年。同時,明知他人實施強迫勞動行為,仍為其招募、運送人員的將受同樣處罰。

今次人大常委會還將審議《水土保持法》修訂草案,包括近期舟曲泥石流爆發以來,媒體熱議的水土保持規劃、水土流失預防、水土流失治理、水土保持監測和監督等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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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yki
2025年05月22日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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