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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集友銀行女客戶主任取得八旬老客戶信任,5年間私吞她一家逾700萬元畢生積蓄,原為女西醫的老客戶日前入稟高院,向銀行及盜竊罪成的客戶主任追討賠償,女西醫直言生活也成問題,為省錢只好「有時去醫學講座聽書,順便食埋餐飯」。
被告早前裁偷竊罪成
被告為集友銀行有限公司與前客戶主任蔡玲玲(40歲),她早前在區院被裁定29項偷竊罪成,還押至11月11日判刑。
原訴人陳秀棉(圖)昨接受本報訪問時自言,「銀行還錢好少事,但啲錢對我來講好大件事……希望可以攞番啲,生活可以過得落去。」
聽講座順便食飯
她現獨居在長子家中,每月只靠1000元生果金和僅餘積蓄過活,更要自行繳交水電煤氣和管理費,只好「慳慳地唔出咁多街同飲茶,無理由仲要問個仔攞錢㗎……有時去醫學講座聽書,順便食埋餐飯。」
原為家庭醫生的陳秀棉已多年未再執業,「咁老仲邊有人請。」她曾不下百次親往銀行交涉,亦到過不同政府部門求助,但「傾都要等成個月」。為趕及在民事索償期限前追討,她不及申請法援便硬着頭皮入稟,友人仗義代繳律師費,解其燃眉之急,不過她已立即歸還,「好唔好意思,死慳死抵都要還畀人」。
入稟狀指出,蔡以欺詐、不實的陳述侵吞了原訴人逾700 萬元積蓄,要求蔡交還涉款,同時交代有關帳目。原訴人亦指集友銀行事發時作為蔡的僱主,負有代理法律責任,認為銀行違反信託責任,要求代為賠償損失。
【入稟編號﹕DCCC139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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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1日 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