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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年僅13歲的X與女班主任發展畸戀,X的單親母親在同年底雖然得悉事件,但為保母女關係,母親大方接納被告與女兒交往,更摒棄「醜事不出門」的成見,去年暑假偕兩人及自己的友人同遊台灣。不過家人的接納仍保不住被告與事主的關係,去年底被告與X因經常爭執,被告終提分手,這亦成為東窗事發的導火線。
三人曾同遊台灣 分手揭發案件
據蔣於錄影會面中透露,她與X在2008年3月開始情侶關係,至同年底,她相信X的母親或多或少已得悉兩人是情侶,聖誕節更邀請她一起吃飯。由於蔣成為了X家中的常客,X的弟弟亦知悉兩人關係。至2009年暑假,蔣更與X、X的母親及友人同遊台灣,蔣說﹕「佢(X母親)話佢接受,應該知道我哋有親暱關係。」
直至去年11月,蔣與X經常爭執,曾試過分手,之後復合;據蔣向警察表示,同年底X母曾致電德望中學找她,警告她「唔好再搞我個女,如果唔係會搞你,你學校電話好易搵!」蔣指對方警告會令她失去工作。
遭X的母親警告後,蔣終在去年12月中跟X提分手,而在她被捕前一天,仍收到X的短訊指「我會等你」。據控方案情透露,去年12月X母得悉兩人分手後,曾在街上見被告與另一女子交往,X得悉後情緒激動,向母親揭露曾跟被告有猥褻行為,X最後向家庭服務中心求助,由社工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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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日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