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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在昂坪市集任職的清潔工人,涉在男廁內兩度非禮21歲青年,昨就兩項非禮罪名受審。控罪指清潔工先在洗手盆附近伸手入青年褲內亂摸,後在廁格內狎玩青年下體。辯方律師質疑年輕力壯的事主為何不作反抗,事主解釋怕會無意中傷害被告。
有案底怕被誤會欺負老人
涉被非禮的陸姓青年在庭上作供時聲音非常小,裁判官及律師多次提醒他提高聲量。辯方多次質疑事主在整個過程中為何沒反抗,事主承認自己比被告葉挺生(63歲)更高更壯,能阻止被告所為,但解釋因他有刑事紀錄,怕被人誤會他欺負老人家,又怕會在反抗時傷害被告。
辯方亦質疑事主案發時沒呼叫向他人求助,事主稱案發時他雖然驚慌,但認為「男仔在廁所叫有啲問題」,感到「好醜」,不知如何向人解釋,加上認為這不是「流血事件」,毋須驚動警方,故沒有出聲。
掀衣掃背 伸手褲內揑下體
控方案情指出,今年4月25日,事主隨學校到大嶼山旅遊,下午4時多到昂坪市集1樓男廁如廁,負責清潔廁所的被告上前搭訕,問他身體其他部位是否像頸上長滿瘡,之後更掀起事主衣服窺看,更伸手掃其背,再沿着事主身體把手伸入他褲內,隔着內褲亂摸大腿內側及揑事主下體,直至有人進內才停止。
事主隨即走入廁格如廁,其間被告多次拍門,對他表示「畀我入嚟睇吓你」。事主沒有理會,但如廁後打開門時,被告衝進廁格並把門鎖上,先露出自己的陽具,再扯下事主的褲,手作自瀆狀在他的下體移動數下,問「點解你下面無反應?」、「你朋友知唔知你下體咁細?」,又說﹕「你下體咁細,唔好畀你朋友知。」
被告事後叮囑事主不要把事情告訴他人。事主及後離開,把事件告訴隨團社工,社工與事主母親商議後在案發當晚報警。
【案件編號︰TWCC18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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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