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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小平須押1億阻賣樓長青網文章

2010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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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8月28日 05:35
2010年08月28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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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亞洲電視前行政總裁封小平與拍檔名下的公司,因拖欠中銀(香港)近3億元按揭貸款,早前被判須將山頂加列山道兩豪宅等5物業交吉,案件將於11月上訴,昨日封小平的公司要求法庭暫緩判決,以免物業在上訴前被放售,法官批准,但要求公司先交1億元作保證。

原訴人是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7名被告為封小平與其生意拍檔莫維德共同或分別任董事的公司,包括連益有限公司和維豐地產有限公司。封小平於98年入主亞視,擔任行政總裁,其間亞視曾推出《百萬富翁》、《還珠格格》等受歡迎節目,4年後封小平退股離場。

被告反指中銀先欠債

中銀(香港)指答辯人於92至07年間,分別將7個商住物業,包括灣仔會展廣場兩辦公室、加列山道陽光花園兩豪宅及西營盤皇后大道西雅蘭閣3個舖位抵押予銀行借貸,卻拖欠還款,中銀(香港)本年初獲高院聆案官判直接勝訴。答辯人兩個月後向高院法官霍兆剛上訴,指北京中銀集團拖欠兩人債項在先,惟法官指中銀集團與中銀(香港)屬兩個獨立單位,不能混為一談。

官指上訴勝算不高

答辯人昨日申請在上訴完成前暫緩執行判決,以免中銀(香港)在上訴前將加列山道及皇后大道西幾個約值1.62億元的物業出售,令上訴變得毫無意思。法官霍兆剛指答辯人的上訴理據其實只屬新瓶舊酒,勝算不高,但仍酌情批准暫緩判決,但要答辯人先交出1億元,換言之中銀(香港)不能放售物業。

【案件編號:HCMP87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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