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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青年制服團體一名27歲長官,兩度於團體活動期間企圖強姦同為隊員的14歲姨仔,他早前承認非禮及兩項企圖強姦罪名,昨日求情指並非心理異常,只是不懂處理性慾,妻子已原諒他,昨日更親身到法庭支持,高院法官昨判其入獄6年半,叮囑他必須好好修補家庭關係。
27歲被告是女童X的姐夫,與妻子育有兩名歲半及3歲半的女兒。辯方指被告中學成績優異,曾考全班第一,惟因家庭環境問題中三輟學投身社會。
律師又說,多年來被告做事負責上進,現經營運輸公司,聘有10多名工人,月入約2至3萬元,被告公餘亦是熱心義工,為一制服團體的長官,受學員愛戴。辯方指被告明白犯案令身邊人受害,已承諾會好好做人,其妻亦已原諒他。
法官判刑時引述心理專家指出,被告並非心理異常,但不能適當地處理性慾,評估其重犯的機會較低。
官斥雙重違反誠信
法官指X被非禮時僅13歲,被告作為其姐夫兼團體長官,卻雙重違反誠信,雖然未有施用暴力,但情節仍然嚴重。法官提醒被告需學習處理性慾的能力,並努力與家人重修關係,亦希望女童X可以重過正常生活。
案情指出,2008年夏天被告妻子正值懷孕,某日13歲的X應要求到姐姐家中照顧其長女,晚上被告卻乘兩人在大廳看電視期間強吻兼非禮X。去年5月初及8月,14歲的X參加制服團體的獨木舟活動及儀仗隊訓練時,被告兩度企圖強姦她,幸被她掙脫,最後向社工哭訴揭發。
【案件編號:HCCC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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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2日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