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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菲律賓裔牧師被指在提款時以手機偷拍前方女子裙底春光,遭在旁提款的休班警揭發,惟電話內未發現不雅照。他昨經審訊後被裁定擾亂公眾地方秩序罪名不成立,但遭裁判官指摘「自招嫌疑」。
37歲被告Albert Capatar Arbolario任職於Pil-Crystal International Christian Fellowship,原被控今年1月29日在西環皇后大道西新安大樓恒生銀行外,拍攝一女子的裙底。
手機沒不雅照
控方播出銀行閉路電視錄影,畫面模糊,隱約可見被告抱着一名小孩,站在穿短裙的事主後方。事發當日與母親一起提款的刑事情報科探員彭家豪(譯音)供稱,提款時其母突稱「有個外籍人喺隔籬影人裙底」。他轉頭看見被告拿着手機,鏡頭向上移近事主,距裙底僅一吋,更亮起補光燈,隨即上前表露警員身分,要求查看被告手機,被告表現合作,手機內找不到任何春光影像。
沒有案底的被告沒有自辯,裁判官謝沈智慧指被告手機無不雅照,單憑閉路電視片段難以證明被告行為不當,裁定他脫罪,但斥責他自找麻煩,「你帶着小孩,動作目的只有你最清楚。如果你打算把小孩當掩護,便是壞榜樣」。
【案件編號:ESCC236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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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4日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