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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達根授權遠控 6100萬貸老父長青網文章

2010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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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9月08日 22:35
2010年09月08日 22: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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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繼遠東系主席邱德根曾因涉嫌造假帳被控後,再有邱氏家族成員因公司帳目被控以刑事罪行。邱德根孻子、遠東控股(0036,下稱:遠控)董事總經理兼行政總裁邱達根,連同財務總監呂鴻光及職員容劍冰,涉嫌於2007年3度授權公司,向公司董事兼主席邱德根批出合共6100萬元貸款。3人被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落案控以盜竊罪及優待董事交易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另外,原定於昨日復牌的遠控,開市前突然宣布繼續停牌,本報曾致電遠控查詢,但至截稿前仍未獲回覆。

首被告邱達根,為遠東控股主席邱德根幼子;次被告呂鴻光是會計師;第三女被告容劍冰任職投資經理。3人分別被控3項盜竊罪及3項優待董事交易的交替控罪。

年報顯示始於2007年

控罪指他們涉嫌於2007年3月至9月期間,從公司銀行帳戶3度偷取共6100萬元款項。他們同時疑違反《公司條例》中任何公司不得貸款予董事的規定,指他們故意授權或准許公司,向公司另一董事邱德根批出合共6100萬元貸款。3人暫毋須答辯,等候轉介文件至區域法院,案件本月28日再訊。

裁判官批准邱達根在候審期間可以離港,但需以50萬元現金保釋,其間不准接觸證人。至於呂鴻光及容劍冰則各以10萬元現金保釋外出,不准離開香港。

已於08年償還

根據遠控07及08年度年報,公司於07年帳目當中,有一欄為「應收董事款項」,而財務報表附註中顯示,款項乃借貸予董事邱德根,其間最高金額約達6195萬元,與被捕3人所涉及盜取的6100萬元債項金額接近。該筆貸款為「無抵押,乃按3.67厘至6厘利率及要求時須即時償還」。截至07年底,應收款項減少至約2210萬元,即年內已償還逾3984萬元。

遠控08年的年報則顯示,應收董事款項2210萬元,仍然為無扺押及須於應要求時償還,但利率降至0.95厘至1.8厘。而於08年底,遠控應收董事款項為零,即該筆貸款已於年內償還。時任遠控核數師為德勤。

銀行界人士稱,以一般貸款而言,應要求即時償還的貸款,較設有特定年期的貸款,可享有較低利率。以一般中小企而言,多為優惠利率加1厘至1.5厘,但個人貸款的利率會更高。

邱氏家族多次惹上官非,遠東集團創辦人邱德根,於90年代曾因涉嫌造假帳被控,最終以患上老人癡呆症脫罪。邱德根三子邱達成,則於83年醉酒駕駛撞死警員,被判入獄4年。

明報記者毛婷婷、利嘉茵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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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y
2025年04月27日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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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ntonFong
2025年04月27日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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