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首次來港打工、獲聘僅20日的印尼籍女傭,把尿液混入開奶水供9個月大女少主飲用,印傭辯稱「加料」冲奶只想「嬰兒喜歡我」,經審訊後被裁定意圖損害而施用有害物品罪成,遭裁判官斥責常人都知尿液含有細菌,判她入獄4星期。
「加料冲奶令嬰兒喜歡我」
女僱主左家儀昨審訊時供稱,去年4月誕下女兒,一家三口居於香港仔深灣道一單位。因她與丈夫均為註冊護士,須輪班工作,今年1月13日聘請女被告Purwanti(24歲)照顧女兒。當時愛女僅9個月大,非常抗拒被告。
女僱主聲稱,今年2月1日被告放假,被告把滾水倒入保暖壺後外出。她先後兩次從保暖壺合共取用130毫升熱水開奶及做粥水餵女兒,至第三次取水開奶時,才驚覺水呈黃色及有異味。被告回家後不下十次堅稱熱水無問題,經質問後終承認是朋友教導,辯稱「加料」只想「嬰兒喜歡我」,女僱主聞言後報案。
裁判官表示,常人都知尿液含有細菌,若接觸到會令人嬲怒或精神受創,嬰孩發育未成熟更易受感染。被告多次向僱主隱瞞熱水無問題,明顯知道行為是有害,遂裁定被告罪成,相信被告日後無法再來港打工,因不會再有僱主願意錄用被告。
【案件編號:ESCC498/10】
回應 (0)
2023年04月07日 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