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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疑馬桶冲走3月大胎兒長青網文章

2011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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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5月31日 21:59
2011年05月31日 21: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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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外傭懷疑早前狠下心腸服藥墮胎,昨早在跑馬地僱主住所內產下僅3個月大、仍未完全成形的胎兒,再將骨肉丟落馬桶冲走。她其後自行到醫院求醫,聲稱身體不適,醫生檢查後認為事有蹊蹺揭發事件,外傭涉嫌非法墮胎被捕。

被捕外籍女傭Ronna(32歲),懷疑在跑馬地豪宅肇輝臺14至17號嘉苑C座的僱主住所內,將僅3個月大的胎兒丟落馬桶冲走。警員及鑑證科人員事後到上址單位調查,消防亦奉召到場,聯同警方在肇輝臺附近揭開渠蓋檢查沙井,但暫時仍未發現胎兒下落。

醫院求醫被捕 涉非法墮胎

昨早約11時半,涉案外傭自行到灣仔律敦治醫院求醫,她向醫生稱身體不適,當醫生查問詳情時她卻支吾以對。醫生檢查後懷疑她剛分娩,認為事件不尋常,遂通知醫院當值警員。

警員查問外傭後,懷疑她早前服藥墮胎,至昨早在僱主住所產下3個月大胎兒,再將胎兒丟落馬桶冲走。警方調查後以非法墮胎罪名將她拘捕,她其後被轉送到東區醫院留醫。案件由灣仔刑事調查隊調查。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根據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若孕婦腹中胎兒未滿7個月大,在妊娠期間促使自己流產,即屬「非法墮胎」,最高可處監禁7年;若胎兒已滿7月大後墮胎,則屬干犯「殺胎」罪,刑罰等同誤殺,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今年3月亦曾發生同類事件,一名37歲婦人懷疑在荃灣一間快餐店的女廁內誕下男嬰,並將男嬰拋入馬桶冲走,事後求醫時被揭發,警方以涉嫌「隱瞞嬰兒出生」罪名將她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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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h2021
2021年12月26日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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