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個晚上,接二連三收到親友來電,都是詢問有關「老來三寶」。
「三寶」即:遺囑、預設醫療指示和持久授權書。「遺囑」是死後對遺產或其他事務的指示安排。「預設醫療指示」是闡述自己在生命末段不能自決時,對維持生命治療意願的指示。至於「持久授權書」是在我們頭腦清醒、自主自決時所訂立;指定執行人可在我們喪失精神行為能力時,為我們處理財政事務。法庭會確保財產適當地運用在訂立人身上。這「三寶」為何是「老來」呢?因為人老了,身體容易出毛病;認知障礙症、中風、血管閉塞等疾病都會使我們喪失精神行為能力;所以「三寶」是對老者的保障,是老來的寶物。
但每個踏入人生下半場的人,都應該盡早訂立「三寶」;尤其過了50歲,沒有人能確定身體變化。單身貴族更應盡早訂立「三寶」。萬一發生事故,沒有「持久授權書」,其他人是很難合法地執行她的意願。當務之急,她該認真考慮「持久授權書」執行人選。
馬上按此連結,一起跟梁萬福醫生了解為何要作好準備為生命自決 做齊「三寶」。
以上文字節錄自2021年9月27日刊登之「明報」
資料來源
明報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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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7日 0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