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為老來做準備:為什麼立「持久授權書」比立「遺囑」更重要呢?
命不該絕時,就是死不去。誰人能夠確保餘生不會中風、不會腦創傷、不會患認知障礙症呢?萬一你喪失精神行為能力,持久授權書可避免你成為時下的「高資產貧困長者」。
一份持久授權書比一份遺囑更重要。遺囑是死後的安排,難聽一點說:到時人都死了,遺產財物怎樣分配,對你已沒直接影響;持久授權書就不同了,它是一份在你精神健全下所簽訂的合法文件,訂明萬一你因病或意外,喪失了行為認知能力,你的受託人可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力去處理你的財產,包括房地產、銀行存款、股票、基金或保險金等;受權人財務權限,只可用作供養授權人的日常生活、照顧及醫療費用上,確保你的錢用在你身上。早有安排,到時就不會連累到家人或朋友。有了持久授權書,就算你喪失精神行為能力,仍然可以按照意願,管理自己的生活。
我始終相信,如果你已踏入人生下半場,如果你仍精神健全,如果你想妥善安排養老生活,如果你還未為自己訂立持久授權書,趕快去做一份吧!
馬上按此連結,一起跟梁萬福醫生了解「持久授權書」對長者的重要。
以上文字節錄自2021年7月19日刊登之「明報」
資料來源
明報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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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7日 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