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
當執筆之時,接收到兩項重磅消息,衝擊「自主離世」的議題。一是著名作家瓊瑤於12月初在家中結束自己生命,並留下遺書:「這是我的願望,『死亡』是每個人必經之路,也是最後一件『大事』。我不想聽天由命,不想慢慢枯萎凋零,我想為這最後的大事『作主』。」第二項,是英國國會就「容許末期病人有權要求他人協助死亡」(right for assisted dying),開啟了複雜的立法程序。
當生命去到盡頭時,人都是會死去,維生治療只不過是將死亡過程延長而已。因此,我極度認同「預設醫療指示」的概念,一切治療決定,應以病人最佳利益及意願為依歸。若維生治療已無效,應當撤除;病人若已表明不願意接受維生治療,醫護及家屬更應當尊重。所以,最好在病人腦筋清醒時,讓他預先表達意願,並正式簽署「預設醫療指示」作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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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字節錄自2024年12月16日刊登之「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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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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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5日 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