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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藝人李彩華繼早前捲入寰宇老闆林小明和前妻趙雪英的離婚官司,日前再被林小明入稟高等法院,指她月初出席公開活動及其後接受《蘋果日報》的訪問中,對林作出誹謗言論,要求法庭禁止李彩華再作有關言論,並向林賠償損失。
林小明在入稟狀透露,李彩華本月2日出席「仁美愛心滿亞洲」慈善晚宴時,突然向傳媒「爆料」,當中涉及誹謗前老闆林小明的內容,翌日《蘋果日報》亦有報道。其後,李彩華於本月3日再接受《蘋果日報》專訪,被指再次誹謗林小明,訪問內容以「親解不道德交易之謎,李彩華被迫同名流身體接觸」為題刊出。
【案件編號:HCA20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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