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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翠華在中港澳擁有26間分店,惟無一間為集團自有物業,全部需以市價租金承租。截至今年3月底止全年,翠華賺得約1億元純利,相比旗下26間分店單是交租就花費9620萬元,其中更有約1300萬元是用來租用控股股東旗下物業。此外,今年第2季度及10月,翠華亦向大股東大手分派1.2億及5350萬元股息,二者相加為過去3年累計派息的5倍。
向大股東年繳租1300萬
翠華現有3間餐廳、1個中央廚房及辦公室是向控股股東租用(見表),每3年續約一次,2012年合共向大股東交租約1296萬元,佔租金成本約一成。集團表示,受聘的獨立物業估值師表示,此租金水平與現行市場租值相若。從已定下的2015年續約租金來看,加租幅度介乎21%至32%,較市况為低,顯示大股東給予一定優惠。
上市前曾向股東大方派息
不過,上市之前翠華亦向公司股東大方派息。2010至2012年的3年內,翠華累計向公司股東派發股息3240萬元,惟單單今年第2季,翠華就向股東派息1.18億元。此後,翠華又於今年10月上市前,向現有股東再宣派一次性及非經常性股息約5350萬元,上述股息將全部以集團內部資源撥付。根據初步招股文件,翠華上市後,派息比率約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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