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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招堵發水尾班車現漏洞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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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0月21日 21:35
2010年10月21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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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上周公布收緊新建樓宇發水上限,但由於政策要明年4月1日才實施,半年空檔遂成為發展商趕搭「發水尾班車」的機會。事隔短短5天,發展局長林鄭月娥即宣布新招對付,包括由今日起所有新入圖則所享有的總樓面面積豁免安排,只得兩年期限,兩年內不動工便報銷。

換言之,若發展商在未來半年內想「搭尾班車」,項目一定要在兩年內動工,避免了有發展商提早將未有動工日期的「發水則」搶在限期前入則;不過,新政策對昨日或以前所入的圖則沒有追溯效用,亦存有漏洞。

限兩年內建屋 入則須擁業權

政府上周五公布收緊發水樓的細節,包括興建環保、改善生活設施,只可獲最多10%的總樓面面積豁免。林鄭月娥昨出席電台節目後對記者表示,新的發水政策未落實前,不容許業主用舊發水政策入則是不合理。不過,為了阻止濫用這個空檔期「趕搭尾班車」,她宣布兩項新措施應付,包括列明獲准豁免總樓面面積的圖則只有兩年時限,若在兩年內不興建樓宇,豁免便會失效;第二則重申政策原意,列明申請人在提交圖則時,須提交土地擁有權證明,確保不會有人未有業權先入圖則。

未能追溯港鐵西鐵上蓋項目

然而,對於港鐵西鐵上蓋多個未招標但已入則的項目,林鄭月娥強調今次政策更改沒有追溯權力,已批的圖則仍然有效,她補充﹕「如果這些圖則往後因為種種的理由要重新批核或作出大量修訂,便要從頭再來,按新的建築政策重新審批圖則。」

屋宇署發言人解釋,以往發展商有權透過輕微修訂圖則,變相為已到兩年期限的圖則「續期」,但在今日開始提交的圖則,只有兩年時限,不可再續期。

「動工」行為難界定

公共專業聯盟主席黎廣德歡迎林鄭月娥在極短時間推出新措施,但指有關措施仍有四大漏洞﹕

一,措施沒有追溯力,已入則的發展商可繼續長期享有現發水安排。

二,即使在今日之後提交的圖則,發展商都可以圍板、平整土地等動作,當作在兩年內已動工,若屋宇署不接納上述行為屬「動工」,發展商可能興訟。

三,未解決港鐵西鐵多個物業項目未招標已入則的問題。

四,他質疑入則的業權限制屬「搵笨」,因為只要有1%業權都可以入則,和現時安排沒有大分別。

另外,政府昨公布「立法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督導委員會」的成員名單,它由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柏志高任主席,成員包括多個政府部門、地產建設商會、消委會、測量師學會、律師會的代表,以及立法會議員李永達、劉秀成等。運房局在一年內將提出白紙條例草案諮詢。

規管一手樓 一年內提白紙草案

政府並未有提到立法時間表,民主黨議員李永達稱樂於獲委任為委員會成員,但擔心立法拖得太久,促請政府在2012年暑假前完成立法。白紙草案為「諮詢性草案」,其字詞較接近立法條文,好處是能較快制訂立法框架,有助加速立法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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