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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近年收費電視之間競爭愈見激烈,同時投訴電訊產品有上升趨勢,民主黨促請政府盡快為電訊產品合約設冷靜期立法,市民期內有權取消合約並獲退款。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成智建議將冷靜期訂為1個月,認為可保障市民權益,減少雙方不必要爭拗。
民主黨3月時收到市民翁女士求助,指受到上門銷售員誤導「申請(收費電視)只需3.3元,平過報紙」,她在銷售員持續游說下簽了24個月合約,隨後在合約上發現月費實為99元,於是當場提出取消申請,但銷售員以「簽了名就不能取消」為由拒絕,更立即代為致電中心確認服務,翁女士被迫就範提供身分證及信用卡號碼等個人資料登記,她翌日向區議員林少忠求助。林代為申請取消合約,但電訊商回覆指事主自願簽約,只能以豁免3個月月費和贈送超市優惠券作補償。
黃成智認為,冷靜期有助電訊商建立良好品牌印象,又指收費電視不時提供免除客戶首3個月月費,1個月冷靜期不會扼殺其經營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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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9日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