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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組織不應干預香港內部事務長青網文章

2020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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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網管理員 on 2020年01月16日 06:00
2020年01月16日 06: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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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外國非政府組織「人權觀察」發表的報告涉及香港的內容,政府表示,會繼續堅定不移地按照《基本法》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外國組織不應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特區內部事務。

 

政府回應傳媒查詢時指,自回歸以來,香港特區一直嚴格按照《基本法》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充分體現「一國兩制」全面和成功落實。

 

保障人權和自由是政府的憲制責任。《基本法》第四條訂明,香港特區依法保障香港特區居民和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除了《基本法》,人權和自由在香港也受到《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和其他法律充分保障。政府重視人權和自由,必定全力維護。

 

就《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行政長官已在去年9月4日宣布,政府會在立法會復會後正式撤回法案,而保安局局長已在去年10月23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撤回法案。

 

由去年6月至今,香港有超過1,200宗示威、遊行和公眾集會,但很多都不幸演變成暴力違法事件,嚴重威脅人身安全、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

 

事實上,報告也提及示威者投擲汽油彈、焚燒路障、襲擊他人等暴力行為。對此,警方一直嚴格按法律果斷執法,保障市民大眾的生命財產,令社會恢復秩序。若巿民大眾能以和平理性方式表達意見,警方根本無須使用任何武力。

 

政制發展方面,由「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部議員,是《基本法》訂下的最終目標。要落實這個目標,社會需要在法理的基礎上,在平和、互信的氛圍下,透過對話解決分歧,達到各方可接受的共識。

 

政府會審時度勢,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相關解釋和決定,推動政制發展。事實上,政府於2013至15年間依法推動政制改革,並提出切實可行達致普選行政長官的方案,但被立法會內號稱爭取民主的議員否決。

資料來源
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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