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科技署公布,將因應企業支援計劃獲批撥款公司的要求預先發放款項,上限為創新及科技基金批出首六個月等額資助的50%或最高50萬元,以較低者為準。
新安排旨在協助中小企和初創企業應付進行獲資助項目時的現金流量需求,適用於1日起接獲的申請。
獲批撥款公司須先按配對原則投入等額款項。餘下撥款將在獲批撥款公司按協議規定履行一切相關義務和責任後分期發放。
企業支援計劃透過資助企業進行內部研發,鼓勵私營機構增加在研發的投資。計劃以等額出資方式為每個獲批項目提供最高1,000萬元資助,以進行一般為期兩年的研發項目。
查詢可致電3422 3700,或以電郵聯絡企業支援計劃秘書處。
2020年02月01日 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