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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表示,為支持企業及紓緩政府承辦商在疫情下的現金周轉困難,政府會盡量彈性處理非工程合約的付款細則。
為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挑戰,行政長官4月8日宣布一系列涉及逾1,300億元的措施,以協助企業繼續經營、保就業,以及減輕個人和企業財政負擔。為此,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呼籲所有採購部門,在合適情況下盡可能彈性處理貨品或服務合約的付款細則。
具體而言,合約若涉及前期付款或階段付款,局方鼓勵採購部門向合約承辦商增加前期付款的金額,以及分拆付款細則的付款階段,從而提前開始付款和增加付款次數,藉此紓緩承辦商的周轉困難。
此外,為協助承辦商進一步改善資金周轉,該局局長早前建議採購部門在項目滿意完成和收到妥為擬備的發票後,從速向承辦商付款。在確保無損部門運作需要及合理保障政府利益的前提下,採購部門應以最靈活方式盡力壓縮慣常付款周期,盡可能由30日縮減至兩星期甚或一星期。
資料來源
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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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9日 14:18